离婚时发现对方隐藏夫妻共同财产怎样处理? |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5-12-02 02:33) 点击:253 |
离婚时发现对方隐藏夫妻共同财产怎样处理?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即如果夫妻双方是通过诉讼程序解除婚姻关系,隐藏财产的一方不只要面临隐藏的财产重新分配,而且其行为属于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要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2)离婚时发现对方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这是对离婚隐匿财产行为的一种处罚。 3、离婚后发现对方隐藏夫妻共同财产: (1)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我们可以知道,离婚后发现对方离婚前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诉讼时效:离婚后发现对方有隐藏财产的行为的,可以在发现之次日起两年内向法院提起重新分割财产的诉讼。 (3)对于离婚后发现对方隐匿财产的,请求法院重新分割财产时,也可以请求多分财产。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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