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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能否索要双倍工资差额?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6-01-12 02:07)     点击:216
“临时工”能否索要双倍工资差额?

  若临时工干满一年后,临时工能否以公司未与他签订劳动合同为由,向公司索要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临时工作为劳动者在进行全日制劳动的同时,用人单位并没有与之签订劳动合同。这样就导致他们处于一种类似于“无证驾驶”的工作状态,其权利无法 得到充分保障。除了非全日制用工,双方能够订立口头协议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其法定义务,否则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双倍 工资。因此,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公司应当向临时工支付用工之日起超过一月不满一年的双倍工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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