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主张哪些权利?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6-06-13 05:08) 点击:212 |
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主张哪些权利? 对于单位拖欠工资,能否索要经济补偿金的问题,我们可以从下面两个方面来看: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实践中,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可以看出,无故拖欠工资,企业要支付拖欠工资、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金、必要时还要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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