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后怎么报销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6-06-13 05:08) 点击:201 |
工伤认定后怎么报销 具体流程:1、申请工伤认定2、工伤认定通过,你自己或者你授权单位领取工伤认定决定书3、拿工伤认定书及相关材料去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4、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结果估计10天左右出来,给你确定伤残级别(达到最低级别10级就有赔偿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一起是11个月工资)5、填写工伤医疗待遇申请表6、工伤保险医疗费报销(所有医疗费用除极少数非保险内药品、医疗产生的交通、住宿、营养费等等均可以报销)营养费和交通费有具体标准 工伤认定后报销所需材料1、 医疗费用专用收据(发票)(背面有工伤职工或家属签字)2、门(急)诊病历复印件(含封面复印)3、 社会工伤保险医疗待遇申请表(单位加盖公章)4、 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5、 个人书面报告6、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和复印件7、 单位书面申请(非定点医院就医)8、 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9、 出院小结原件和复印件10、 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11、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原件和复印件12、 康复辅助器具申请表(如果你不是伤残用不上就不要了)13、 单位书面报告(拨付至指定银行账户) 工伤认定超过一年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1 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该法条规定了受伤害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期限。通观整个《工伤保险条例》,再无其他法条规定该申请期限可以中止、中断或延长。因此,应当认定1 年的申请期限属除斥期间,原告的起诉明显已超过了法定的申请期限,不论存在何种原因,被告不应受理其申请。 另一种意见则认为,《工伤保险条例》之所以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法定期限,一方面是为了敦促劳动者尽快行使权利,如遇到单位关闭、破产等情况,很可能使劳动者丧失获取工伤待遇的权利;二是避免产生工伤认定争议,如因时间流逝造成证据灭失。劳动关系是工伤认定的前提,原告在受伤后因与Y公司在是否存在劳动关系问题上存在争议。原告就劳动关系纠纷不间断的提请仲裁、诉讼,根本目的也是为了工伤认定,待劳动关系确定后并无拖延的向被告申请工伤认定,应当予以受理。苛求原告必须在 1 年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不仅是对法条原文的限缩解释,而且违背了该法条的立法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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