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罗永生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按承包者所处地位如何划分承包方式?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6-08-16 02:03)     点击:173

按承包者所处地位如何划分承包方式

在工程承包中,一个建设项目上往往有不止一个承包单位。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以及不同承包单位之间的关系不同,地位不同,也就形成不同的承包方式。常见的有5种。

1.总承包

一 个建设项目建设全过程或其中某个阶段(例如施工阶段)的 全部工作,由一个承包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这个承包单位可以将若干专业性工作交给不同的专业承包单位 去完成,并统一协调和监督它们的工作。在一般情况下,建设单位仅同这个承包单位发生直接关系,而不同各专业承包单位发生直接关系。这样的承包方式叫做总承 包。承担这种任务的单位叫做总承包单位,或简称总包,通常有咨询设计机构,一般土建公司以及设计施工一体化的大建筑公司等。我国的工程总承包公司就是总包 单位的一种组织形式。

2.分承包

分 承包简称分包,是相对总承包而言的,即承包者不与建设单位发生直接关系,而是从总承包单位分包某一分项工程(例如土方、模板、钢筋等)或某种专业工程(例 如钢结构制作和安装、卫生设备安装、电梯安装等),在现场上由总包统筹安排其活动,并对总包负责。分包单位通常为专业工程公司,例如工业炉窑公司、设备安 装公司、装饰工程公司等。国际上通行的分包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由建设单位指定分包单位,与总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一种是由总包单位自行选择分包单位签 订分包合同。

3.独立承包

独立承包是指承包单位依靠自身的力量完成承包任务,而不实行分包的承包方式。通常仅适用于规模较小、技术要求比较简单的工程以及修缮工程。

4.联合承包

联 合承包是相对于独立承包而言的承包方式,即由两个以上承包单位组成联合体承包一项工程任务,由参加联合的各单位推定代表统一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共同对建 设单位负责,并协调它们之间的关系。但参加联合的各单位仍是各自独立经营的企业,只是在共同承包的工程项目上,根据预先达成的协议,承担各自的义务和分享 共同的收益,包括投入资金数额、工人和管理人员的派遣、机械设备和临时设施的费用分摊、利润的分享以及风险的分担等。

这 种承包方式由于多家联合,资金雄厚,技术和管理上可以取长补短,发挥各自的优势,有能力承包大规模的工程任务。同时由于多家共同协作,在报价及投标策略上 互相交流经验,也有助于提高竞争力,较易得标。在国际工程承包中,外国承包企业与工程所在国承包企业联合经营,也有利于对当地国情民俗、法规条例的了解和 适应,便于工作的开展。

5.直接承包

直接承包就是在同一工程项目上,不同的承包单位分别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各自直接对建设单位负责。各承包商之间不存在总分包关系,现场上的协调工作可由建设单位自己去做,或委托一个承包商牵头去做,也可聘请专门的项目经理来管理。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罗永生律师提供“劳动纠纷  刑事辩护  损害赔偿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公司法务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罗永生律师,罗永生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罗永生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822299448,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罗永生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州律师 | 广州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罗永生律师主页,您是第36571位访客